校长
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办学机构管理部门任命的学校行政负责人。校长综合管理全校的校务,对外代表学校,对内主持校务。
副校长
帮助校长处理事务,拥有比校长低一级的权力,副校长通常都有特定的职务,例如有专负责学术或专负责校务的副校长。
是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,是党的各级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,主要负责全面工作,主持召集会议和党员(党员代表)大会,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任期三或四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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